【消防干货】丙二类能放什么?甲乙丙丁戊类仓库都有什么区别?一文读懂仓库火灾危险性分类及用途
【删稿声明】
头等仓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服务、为粉丝提供优质准确内容,但是上周还是经历了账号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删稿。
我们发出的《纯干货!什么是丙二类?仓库耐火等级怎么分?一文读懂消防规》一文,由于对于“丙二类”的定义不准确,已在发出当天已经删除,并且主动联系并告知了正规渠道转载该文章的各个媒体。
现向各位粉丝致歉,非常抱歉由于小编学艺不精,发布了不够严谨的文章,小编会继续学习并且多方求证,力保今后发出的文章真实准确,以备之用。
【特别鸣谢】
本文为修改了错误部分的再版之稿,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。感谢资深投资人李霆、资深工程师殷华俊等对于本文的大力协助。
本文依据: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-2014》(下文简称《规范》,文末可下载pdf原件)
讨论对象:厂房、仓库火灾危险性/耐火等级分类
适用范围:本文不适用于火药、炸药及其制品厂房(仓库)、花炮厂房(仓库)的建筑防火设计
原创声明:本文为原创,转载请勿删节“头等仓”三字并注明出处
阅读提示:本文全文2183个字,阅读时长约7分钟,纯干货,记得收藏哦,么么哒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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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.1
丙二类+两个专业名词
“丙二类”是什么?
很多人会告诉你“丙二类”是仓库的消防等级。但其实这种说法并不准确。
“丙二类”是指的是能存放丙类第二项物品的仓库,是从能存放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的角度所做的定义。
至于“消防等级”,在规范文件里是没有这个提法的。我们常说的“消防等级”应该是从耐火等级、火灾危险性、建筑防火间距、消防设施等多方面综合划分的仓库级别。
本期头等仓多方求证,继续为大家详细解读仓库的火灾危险性该如何分类?每种分类分别能存放哪些物品?
仓库存放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-乙-丙-丁-戊五大类,这五类仓库的火灾危险性依次递减。闪点与爆炸下限为火灾危险性的重要判断标准。
下图为头等仓整理的仓库火灾危险性分类的依据与举例,以便记忆:
*闪点: flash point,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,可燃性液体或固体表面产生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,遇火源能够闪燃的液体或固体的最低温度,单位是℃。(能点着、闪燃的最低温度)
*爆炸下限: lower explosion limit,可燃的蒸气、气体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,遇火源即能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。(遇火爆炸的最低密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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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.2
甲类仓库判断依据及可存物品
头等仓划重点:
- 甲类仓库可存物品属性类似,设计建造时不再细分类别;甲类仓库可储存甲类物品1-6项所有物品。
- 甲类自燃易爆强氧化,燃烧时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。
- 甲类仓库≠危险品仓库(二者是不同的机关发证,在判断标准上也有所差异,所以不能等同。更多区别将于消防专题结束后继续梳理,敬请关注)。
①闪点小于 28℃的液体
如:己烷、戊烷,石脑油,环戊烷,二硫化碳,苯,甲苯,甲醇,乙醇,乙醚,蚁酸甲酯、醋酸甲酯、硝酸乙酯,汽油,丙酮,丙烯,酒精度为38度及以上的白酒。
②爆炸下限小于 10%的气体,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 10%气体的固体物质
如:乙炔,氢,甲烷,乙烯,丙烯,丁二烯,环氧乙烷,水煤气,硫化氢,氯乙烯,液化石油气,电石,碳化铝
③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
如:硝化棉,硝化纤维胶片,喷漆棉,火胶棉,赛璐珞棉,黄磷
④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,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
如:金属钾、钠、锂、钙、锶,氢化锂,四氢化锂铝,氢化钠
⑤遇酸、受热、撞击、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,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
如:氯酸钾,氯酸钠,过氧化钾,过氧化钠,硝酸铵
⑥受撞击、摩擦或与氧化剂、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
如:赤磷,五硫化二磷,三硫化二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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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.3
乙类仓库判断依据及可存物品
头等仓划重点:
- 乙仓库因为同一类仓库中存放的物体形态和危险性差异,细分出了【乙一类】、【乙二类】仓库,乙一类可储存乙类1、3、4项,乙二类可储存2、5、6项。
- 乙类易燃烧,比甲弱的氧化剂。
乙一类仓库判断依据:
①闪点不小于 28℃但小于 60℃的液体
如:煤油,松节油,丁烯醇,异戊醇,丁醚,醋酸丁酯,硝酸戊酯,乙酰丙酮,环己胺,溶剂油,冰醋酸,樟脑油,蚁酸
③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
如:硝酸铜,铬酸,亚硝酸钾,重铬酸钠,铬酸钾,硝酸,硝酸汞,硝酸钴,发烟硫酸,漂白粉
④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
如:硫磺,镁粉,铝粉,赛璐珞板(片),樟脑,萘,生松香,硝化纤维漆布,硝化纤维色片
乙二类仓库判断依据:
②爆炸下限不小于 10%的气体
如:氨气,一氧化碳
⑤助燃气体
如:氧气,氟气
⑥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,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
如漆布及其制品,油布及其制品,油纸及其制品,油绸及其制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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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.4
丙类仓库判断依据及可存物品
头等仓划重点:
- 丙类仓库只有两项物品限制,一个是固体一个是液体,两类物品在形态和危险性上有差异,故丙类仓库同样细分为【丙一类】、【丙二类】。
- 丙类有液体也有固体,液体闪点高不易挥发,固体会燃烧并且移走货源还会继续燃烧。
- 几乎所有的高标库都是丙二类,不是丙二类的高标库数量非常少。
丙一类仓库判断依据——闪点不小于 60℃的液体
如:动物油,植物油,沥青,蜡,润滑油,机油,重油,闪点≥60℃的柴油,糖醛,白兰地成品库
丙二类仓库判断依据——可燃固体
如:化学、人造纤维及其织物,纸张,棉、毛、丝、麻及其织物,谷物,面粉,粒径大于或等于2mm的工业成型硫黄,天然橡胶及其制品,竹、木及其制品,中药材,电视机、收录机等电子产品,计算机房已录数据的磁盘储存间,冷库中的鱼、肉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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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.5
丁类戊类仓库判断依据及可存物品
头等仓划重点:
- 丁类物品难燃,移走火源即停止
- 戊类物品不燃,不着火、不微醺、不碳化
- 丁戊类难燃或不燃物品,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提及1/2时,火灾危险性类别要相应提高。
丁类仓库判断依据——难燃物品
如:自熄性塑料及其制品,酚醛泡沫塑料及其制品,水泥刨花板
戊类仓库判断依据——不燃烧物品
如:钢材,铝材,玻璃及其制品,搪瓷制品,陶瓷制品,不燃气体,玻璃棉,岩棉,陶瓷棉,硅酸铝纤维,矿棉,石膏及其无纸制品,水泥,石,膨胀珍珠岩
以上所有内容为同一类仓库仅储存同类火灾危险性的情况。同一仓库储存多种物品应注意:
- 同一座仓库/同一个防火分区尽量储存一种物品;不同物品分区域布置;会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体不允许放在一起。
- “同大取大”,同一仓库或者同一防火分区内存在多种火灾危险性物质时,火灾危险性按大的确定。
就是头等仓为大家整理的仓库火灾危险性分类的相关内容,下期推文我们讲继续第二部分“能建多大”的问题,为大家普及耐火等级、防火分区等知识。
如需下载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正文pdf文件,可关注公众号并后台回复【消防】即可下载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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